【敕勒川人物春秋】王同春小传
时间:2023-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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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同春(1851-1925年),乳名进财,河北邢台县石门村人,生于清咸丰元年(1851年),卒于1925年,享年74岁。因王同春修渠有功,人称浚川;因争夺渠道,被仇家挖去一眼,又称瞎进财
王同春祖上为富商,从事运输业,家中养有一百余匹(头)骡、马、驴载运货物,往来于彰德、汉口、浦口、周村、北京等地。时值义和团事起,遍地烽烟,商旅裹足,载运来往各地货物多数损失,生意暴落,王家遂告衰败。加以其叔父嗜酒纵欲,不事生产,家道中落,故到王同春幼年时已陷入贫困之境。王同春7岁入私塾,仅读半载,便因贫辍学。
刘澍主修的《包头市志》记载:“公(王同春)年九岁随族祖外出,至西山嘴之姚家寨,为人牧畜,因习蒙语。年十一,从赵四头学开渠灌田术,领悟有得。年十三,自租田亩,习耕耘。二年,积谷百余石,售银千两。乃旋里省亲焉。年十六复莅包,结识郭有元,助理农事,收获益丰。”
西山嘴隶属乌拉特前旗,位于河套平原东端,地球上同纬度最大的湿地乌梁素海就在其辖境内,旧时属包头管辖,地频黄河,亦有渠道灌溉设施。
王同春闲暇之时,喜欢随乡人凿沟修渠,对从事水利工作特别有兴趣。
拓垦后套之王同春
在内蒙古河套地区,许多上了年纪的人都知道有一位赤手空拳、凭借自己的毅力、创造出辉煌不朽水利事业的王同春。在后套之十大干渠中,有五道经其策划、开辟、经营。这五道干渠,共有支、子渠100余条,灌域面积达300余万亩。
同治六年(1867年),四川人老郭(名大义,出身行伍)与地商万泰公(德园),欲利用天然河道短鞭子河开渠道,因需要修筑渠坝而未果。事隔多年,迄光绪年间,郭敏修(郭大义之子)会同河套万泰公、李大元、史老虎四家共同承包,名四大股渠,请王同春担任渠头
此渠因短鞭子河淤塞,需大加修浚,耗资过巨,乃采分股合修办法,由四家集资。王同春无资本,以其工资与技术作为一份股份。
王同春对四大股渠提出修浚意见,认为短鞭子河上游已告淤塞,不宜再用,应于黄河另凿渠口,接通短鞭子河下游,以期水势畅旺,利于灌溉。
四大股渠之开凿,即照王同春的意见进行,渠门之位置、渠道所经路线,以及渠道之深度与宽度,均经王同春一手策划拟定。渠成之日,不仅能够使已经开垦了的田地重新获得浇灌,而且可以使未开垦的荒地因此渠修通之后,再另凿支渠,得以引水灌溉,使荒地变为良田。此渠修通后因一再拓修,其溉面积达200余顷。渠名原名为老郭渠,后改名为通济渠。此渠之所以能修筑成功,一方面是由于参加股份的四家财力雄厚,另一方面是因为在黄河主渠道上开凿渠口,导水入渠的办法正确。这一创新的开渠法一经成功,王同春的修渠技术和他的大名便迅速传遍河套地区。其个人此后的事业,亦从此奠定了基础。
王同春参与此渠工程时,年仅17岁,到此渠成,总共费十余年时间。漫长岁月中,王躬身督导渠工,励精图治,终成大业。
王同春没有受过高等教育,亦不懂测量、水利工程等科学技术,而他竟能凿通几道大干渠,究竟用何种方法为之?当地乡老们异口同声言:“就我等所见所知,王秉性聪明,做事踏实,勤苦耐劳,尤为其长处。他选定渠口位置之先,必亲自沿黄河北岸反复观察,并在数尺高之红柳、枳芨、芦草茫茫一片荒原里,徒步或骑马寻找可能开凿的渠道。他边走边望,有十数渠工在他后面,牵着半寸粗的麻绳,拿着铁锹、木桩,王走到哪里,他们跟到里,走过一段,王如果回首叫停,他们就在叫停处用锹挖土,将木桩钉下作为渠道之定线。此后,即照此定线开凿渠道。结果,渠道凿通之后,河水入渠,灌溉无不顺利。”
据一些老农讲,王同春开渠确实有一些独特的办法,“他勘测渠路时,不像别人趴在地上,两眼向前平视测量,而是将身体仰卧在平地上,头朝顺水方向,脚向引水方向挺直身体,头部向后观察”来确定渠路;“施工时,于晚间在准备开渠的线路上插上一排香火,从远处察看香火的高低,来决定所挖渠道的坡度。在由低处向高处引水时,加大渠道弯道,利用水流三弯自急的原理,使水产生拥推力量向高处流去。”通过这些方法,王同春开挖之渠十有九成。
王同春还沿乌拉山南麓开了一条长达400余里的退水渠能够能够将灌溉乘余之水直接退入乌梁素海复归黄河,堪称百利而无一害。
曾追随王同春工作多年的一位谢姓老人说:“王同春为选择渠道,常于夜半月明时巡行各地。他观察地形的高低,检视土壤的肥瘠,以确定何处易施工,何处应当避开。如此,辛勤工作十数年,终于修浚旧渠,开凿新渠,水势畅旺无阻,新旧渠所灌溉之荒地,均变为绿色农田。”
郭氏父子言行粗暴,重利轻义,四大股间相处不睦。王同春与郭家脱离关系,在老郭渠之北,独自开凿新渠。
王同春先向达拉特旗沙化庙的喇嘛租得荒地,然后择定地点开凿渠道,渠口位于土城子黄河北岸,向北经杭锦旗之马场地与五顶帐房,新开渠道30余里。初名王同春渠,后因与郭家和解,改名为义和渠。光绪十年(1884年)间,此渠续向东北开挖至今五原县北,计长20里。到光绪十二年(1886年),又向正北挖退水渠一道至五加河,即使黄河伏水暴涨,渠水也可由此泄入五加河,不至为害。此退水渠长23里。光绪十七八年间,再向东北挖退水渠一道,长30里,亦供泄水于五加河之用。至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全渠工程始告完成,总计长115里,支、子渠45道,计费银8600余两。
此渠完成后,王同春因拥有大片可耕土地而成为后套大地主之一。同时沿此渠之土地均赖此渠灌溉,每年所收之水租亦非少数。王同春因此骤成巨富,王亦赖此财力为后盾,继续从事新渠道之开凿工作。
王同春的一生,除协助他人所开渠道不计外,由他自己独自或策划,或接办开凿成功者,计有义和、沙河、丰济、刚济、灶火五大渠,以及支、子渠270余道。合计工程费1350余万两。开拓荒地270余万亩,年收粮23万余石,收地租与水租银17万余两。当地人称之为“王老财”。
王同春在后套之拓殖事业,其价值不能以金钱来评估,因经其领导之水利工程,需要庞大人力,于是招来许多移民。当一新渠完成,凡能灌溉所及之地,皆变为可耕之田园,而这部分移民亦得到适当的安置。如此一渠复一渠地开凿,遂使荒草遍地之后套,在十数年内,竟变为我国西北粮食生产的主要地区。
光绪十五六年间,晋、陕二省大旱,饥民逃离家乡涌入绥西,王同春运用以工代赈方式,既解决所需之人力,亦为难民解决了生活问题。此后,陆续自晋西北及陕北及冀、鲁、湘各省纷纷来套之难民,王同春亦采取同样方式处理。
光绪八年(1882年),张之洞任山西巡抚,倡议开垦,于归化设丰宁押荒局。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清政府正式任命兵部侍郎贻谷以绥远将军兼理藩院尚书职衔,督办内蒙古(即察哈尔与绥远)之垦务。
贻谷到任后,见当地水利事业如此发达,拥有渠道之地商将土地租予农民耕种,年收利益至为优厚,顿起与民争利之念。在贻谷威胁利诱政策下,受害的蒙汉人民不知有多少,而蒙受损失最大的便是王同春。
贻谷运用多种方式,企图胁迫王同春自愿捐献出所有土地与渠道,谢协成凶杀案就是其方法之一。
早先,王同春因争夺渠道,与当地另一颇有势力的地商谢协成结有仇恨,双方屡次纠合所养之“把式匠”械斗,但彼此都未得到胜算。据乡老言,沙河渠原初并未通至黄河,因黄河岸边土地属于杭锦旗,马化龙起义曾波及绥西后套,谢协成、刘天有等以平定马乱有功,遂将靠黄河岸之土地,拨给他们屯垦,因而将张姓沙河渠口堵塞,无法进水。王同春接办此渠后,与谢协成一再洽商,未得解决,双方械斗多次亦无结果。最后王、谢二人约妥,于某日晚间,在谢协成的一个“牛犋”(以牛耕地,众多农人共同食宿之地方)面商。王同春于约定时间独自一人至谢处,谢协成于笑声中迎王同春入室,落座献茶后,谢对王说:“请稍候,我去取拟就解决之条款,拿来共同协商。
谢刚一出去,即有二壮汉头罩黑布抢入室内,一人勒紧王的双臂,一人以二指挖出王一眼球,迅即逃走。适时谢返回,见王以手掌捂目,血流如注,问王:“痛吗?”
王答:“不痛。”
谢一面向王说:“属下太胡闹了,我一定要查明严办。”一面嘱人送王返回。王说:“不必送,我有两眼自己来,尚有一眼自己能回去。”
此为王同春因争水一眼失明的经过,也是王同春的绰号“瞎进财”的来由。
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冬,贻谷到绥西视察垦务,后套本来无官府管辖,现在政府高级官员前来,于是谢协成乘机准备向贻谷所委派之“西盟总办”姚仁山控告王同春的种种非法行为。王同春知道后认为谢协成的做法太可恶,就派人与其洽商,“自家的事应自家解决”,希望双方和解,并各将所养之“把式匠”解散,以免给官府口实,两败俱伤。
谢协成当即表示同意。
从表面上看,此事似乎已经了结。但孰料是年除夕,谢协成忽然被人杀害。传言说,此为王同春指使其拳师杜春元所为。但当官方捕获杜春元审讯时,杜提供若干人证,证明其在大年初一天明时,还在包头城内向各亲友拜年。由谢协成住地五原到包头,大约300里,如谢果为杜所杀害,又怎么可以在深夜杀人,于翌日天明以前即行走300余里路程。
亦有人说,王同春养一黑驴子,脚力很好,杜杀谢后,即乘此驴赶到包头。但包头城内外的人,只见杜春元其人而未见其所骑的驴。
这一案件,虽不能判定就是王同春唆使杜春元杀死谢协成,亦不能脱离关系,姚仁山便以督办西盟垦务兼理司法之权,施以请君入瓮之法,将王同春请到其官署,在预先就写好的申请书上,要求王同春签名画押,让其自愿将私产土地、房屋及五条渠道悉数献于官府,以后官方便再不追究谢协成一案。
王同春在姚仁山的威胁之下,不得已只好同意画押。至此,王同春数年心血所凿之大渠5道及支、子渠200余条,以及已垦水田80余万亩,熟田270余万亩,房产18所,悉数献于公家,一生血汗付之东流。事后,贻谷虽曾拨付王32000两白银作为补偿,但较之失去的财产价值,实在是微不足道。
贻谷与姚仁山,以威势从王同春手中取得5大渠道及垦地350余万亩外,还从蒙旗王公手中取得更多未垦荒地。开发这些土地又需引水灌溉,为引水又必须在已有之渠道外,增辟支渠或加长原有渠道。因而其他私有渠道,亦被胁迫献归公家,大小渠道均被收为公有。从此,后套的灌溉渠道皆属于政府,农民引水灌田,反而需向政府缴纳水费。
贻谷与姚仁山所经营的垦务公司,既拥有大批未垦地,必先扩增渠道以便灌溉。然而当时的官员,有巧取人民辛劳之所得的能力,但是对水利工程则根本不懂,因此又不得不延聘王同春为其效力。王无法推脱,遂充任垦务局之总工程师。在这一段时间内,王同春曾为垦务局重新疏浚永济渠,使其灌溉面积由原先的20万亩增至30万亩。
当时百姓有民谣曰:“姚仁山,乱拾翻,一心丈量三湖湾,不管人民死与活,只图自己做高官。三湖湾,地板宽,可惜到处是碱滩,一年收获一点点,娃娃老婆缺吃穿。三湖湾,根子硬,无论何人也拱不动。”这段话说的便是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绥远将军、垦务大臣贻谷和五原厅通判姚仁山,到今乌拉特前旗的三湖湾丈放垦地,激起当地农民的强烈反抗。当地农民编创这段话来倾诉他们的苦难生活和抗垦决心,并揭露了姚仁山等人勒索、坑人民的罪行。
姚仁山鉴于王同春在后套潜在之势力,始终心存疑惧,故外表愈表示合作,而亦愈难测知王之真正意向,因为王同春的财产虽然被充公,但王同春养活的“把式匠”并未遣散,所拥有的私人武力依然相当可惧。王同春在长期的治水过程中(河套地区是蒙汉民族聚居区,王同春精通蒙古语)同后套地区的蒙旗王公交往密切,当部分蒙旗王公得悉王同春之田产被迫献出时,达拉特旗、东公、西公旗之王公主动将西山咀附近王府土地千余万亩租与王同春开垦。
王同春获得土地后,固可继续其事业,并能富养“把式匠”,但同时亦促使贻谷等官方人士,了解后套蒙汉人民对王同春的信赖很深,令其更加有所顾忌。加以光绪三十二年(1907年),王挺身而出平息了官府拟举办盐场引起蒙民反抗纠纷一事,王同春在贻谷等人心目中,更认为确是一位深不可测的人物。因猜忌与防范,遂将王同春诱至绥远城,仍以谢协成家族控诉王杀人为借口将王下狱。并称:王虽献纳巨额财产,但不能以此赎其应得之罪行。王同春因此被囚于绥远狱中。民国元年(1912年),王同春获释。
光绪三十三年秋天(1908年),时任归化城副都统文哲晖奏告贻谷“败坏边局,欺蒙巧取,蒙民怨恨,后患堪忧”。清廷于第二年四月,派协办大学士鹿传霖为首、户部侍郎绍英为副到绥远实地调查,查出贻谷伙同部属姚仁山等人,假借垦务公司名义,侵吞国家所拨之巨额经费,所得垦殖利益,亦大部入其私囊。
清廷严厉斥责贻谷“贪残相济、扰害蒙民、贻坏垦局,实属辜恩负国”“交法部,监追治罪”。宣统三年(1911年),贻谷被判处“遣戍川边”,姚仁山亦被革职定罪。
清政府虽判贻谷等罪行,但王同春被强夺的财产及渠道,因系王“自动献纳”之故,从此永归垦务公司公有。
1913年,地理学家张相文旅游至西北,到后套见有如此完善的水利系统及王同春的非凡事迹,仰慕备至,遂与王同春面晤畅谈,听王同春介绍他50余年来开发水利事业的经过,内心佩服不已,认为他是当时中国难得的水利人才。张返北京后遂将王同春在绥西水利工程方面的成就告知当时的农商总长张謇(字季直),计划请王同春来京,共商开发河套及治理淮河等事宜。
1914年,王同春到北京后,农商部聘他为顾问,并蒙袁世凯召见。
1915年,张謇辞职南归,王同春随同视察了治淮工程,建议治淮应当以导水入海为是。但治淮经费系洽借比利时之款,比利时和美国的工程师力主引水入江,王同春的意见未被采纳。后借款协议搁置,工程停顿。
王同春返回后套后,曾与张謇、张相文合组西通垦牧公司,由王提供乌兰脑包附近百余顷土地实施垦牧,二张各投资两千银圆,作为开办资金。可惜当时盗匪成灾,苛捐杂税过重,垦牧计划无果而终。
1917年,王同春返回河套,应杨茂林之请,代其勘测设计杨家河渠。渠长200余里,四季可引水,年浇地7次,即开河水、桃花水、热水、伏水、秋水、冻水、冬水,可灌溉良田1000余顷。
1918年,王同春受山西朔县广裕公司聘请开凿广裕渠两条。同年,受邀为应县应济公司设计新坝开浑河水浇地,又接受山阴富山公司聘请开渠引桑于河水浇地。1919年,西公旗开挖三公渠,引三湖河(又写作“珊瑚河”)水浇地。三湖河系黄河一支流,欲引水入渠,须跨河筑坝,因水流湍急,施工困难,筑坝时常有渠工落水之虞,王同春被聘督导合龙工程,顺利完成了筑坝任务。同年,包头丰社李瑞符聘王同春引昆都仑河水浇地,该河的常年坝任务。同年,包头丰社李瑞符聘王同春引昆都仑河水浇地,该河的常年自流水很小,主要靠季节性洪水浇地。王同春为之设计了能引清、洪水的分堤坝,配置了渠道,获得成功。
1920年,王同春应聘在拉齐设计引黄渠。因萨县的地形与河套的不同,地高河低,引水困难,王同春几次深入实地勘测,选择合理地形,精心设计渠道,并在准备施工的地方立下木桩标志,后因当地经费困难而没有动工。
1928年,华洋义赈会在萨县开挖民生渠,没有采用王同春原设计的渠道路,另辟新道,结果因渠高黄河水低,不能引水入渠而宣告失败。
同年,绥远都统蔡成勋(字虎臣,直隶天津县人)组织灌田水利社,将河套八大干渠全部归水利社经营。1922年,马福祥任绥远都统,因感灌田水利社经营不善,渠道失修,乃与王同春协商,将永济、刚济、丰济、沙河、议和五大干渠,交由地方邑绅组织的五原水利公司经营。
1924年,冯玉祥所部开驻绥远,令石友三为为包西水利局督办,王同春为水利督察。此时王已年逾古稀,但仍精神矍铄,终日忙碌于水利工地上。
1925年夏,王同春在督修黄河水口时中暑(一说“亲自下水探沙时病”),因年迈身弱,抢救未愈,于农历六月二十八日去世,终年74岁,安葬于五原城东门外。地方邑绅为纪念其治理河套之功,集资于墓地上建一祠堂奉其为河神。每年六月二十八日,演戏三天,以示纪念;地理学家张相文亦撰《王同春小传》一文,以为纪念(刊登在《南园丛稿》卷七);冯玉祥在包头为王同春举行追悼会,表彰他一生勤奋修建河套水利的功劳。
纵观王同春于髫龄之年,随其先辈抵河套,追随他人做渠工,学习凿渠的技能,数十年勤劳不息,终年奔波于野外。于同治十二年首先创开老郭渠;光绪六年,开哈拉格尔河及渠口,通至梅令庙五加河;同治七年,由和合源创开永和渠至补红村;同治十五年,创开中和渠至五分子;同治二十八年,随垦务局督办贻谷,周测永丰、刚济、黄土老亥、沙河、义和、通济、长济各大干渠,凡经其指导,无不切合机要。各渠每有重要工程,他人咂舌束手,避之不遑,而王同春却从容措置。凡渠道高低之宜,向背之势,得失顺逆之局,均能测于机先,定于临事之一时。凡登门拜访请教者,若得其片言一语,大用得大效,小用得小效,此系其日积月累积淀下的丰富经验及对黄河内蒙古流域的地形、坡度、土质的熟悉使然。
王同春每遇疑难工程,俯察仰思,面壁终夜,精心考虑,必能豁然开朗,常情不自禁,狂呼于室内外。每值黄河之水上涨季节,即乘马巡视于田野,以观察河水的流向,渠道的深浅,因而后套的地形与水势,尽藏于心中。王同春一生在后套兴修水利,开拓荒地,对于繁衍人口,屯实边事业均有很大贡献。作为水利专家,王同春当之无愧。但是,很长一个时期,王同春受其子女(其子王英曾是日伪绥西联军司令、国民党地方部队师长、军长等,1950年在北京被逮捕,1951年1月死于镇反;其女王友琴,又写作绰号二老财,家住老包头城大文明巷。日寇侵华期间,充任日本宪兵队特务,王英帮凶,1951年8月死于镇反)的影响(教子无方),以及他在发家的过程中亦盘剥过百姓,是其一生事业中出现的一些瑕疵。
摘自《人物履迹话包头》(主编:杨利民 执行主编:樊尚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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