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传,董永生活在东汉时期,是青州府乐陵郡千乘县董家村人。他自幼家贫丧母,辘车载父,肆力田亩。父亲去世后,董永无钱下葬,于是典卖自身,安葬老父。其孝举感天动地,成为名垂青史的二十四孝之一。
董永传说累经创作,故事情节逐渐丰富,由单纯的“织线偿债主,孝感动苍穹”演变成动人的仁孝爱情故事,成为广为流传的民间传说。董永传说反映了古代社会底层劳动人民的悲惨生活,能引起百姓强烈的共情,具有强大的生命力,这也是其流传2000多年经久不衰的原因之一。
随着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深入,中原地区传统的孝文化在彝族地区得到广泛传播。如果说董永是汉族孝文化的代表,那么赛特阿育就是彝族人民心中的董永。
《赛特阿育》是彝文古籍,成书于明末清初。该书在序中提到,“将看到的一则故事改编后用彝文写下来”,即指将中原地区家喻户晓的董永传说用彝文翻译改写成《赛特阿育》。全书主要讲述了主人公赛特阿育如何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气,成功地克服各种困难和挑战,最终娶得美丽的妻子,实现了对父母的孝敬,赢得了人们的尊敬与喜爱的故事。《赛特阿育》内容丰满、情节生动,具有较高的文学价值,在彝族聚居区广为流传,是彝族人民学习和传承孝道的重要载体。
文学作品的翻译再创作是文化传播的重要途径,翻译的技巧对于文学作品有着重要影响。编译者在把董永传说翻译改写成《赛特阿育》的过程中,主要使用了以下两种策略:
一是依归于原语生态的翻译策略。例如,《赛特阿育》中的“卖身葬母”一节里,有关于赛特阿育为母亲举办丧葬仪式的描写,包括做七日道场、购买棺材、选择葬地等,这些内容与彝族社会生活实际有一定差距,但在译文中如实地将原文本中的内容翻译出来,这是编译者适应原语生态,依归于原语生态的体现。
又如,在《赛特阿育》中,有赛特阿育为母亲守孝三年,才到富豪色特阿治家当奴服劳役还债的内容,守孝三年是汉族丧葬习俗,编译者依归于原语生态如实翻译,体现了对孝道重要性的强调。
再如,在彝族传统社会中,为长辈养老送终是所有家族成员共同的责任,并没有“养儿防老”的观念。但在《赛特阿育》中有这样的描写:“养儿防老,送终是大事……不如买些祭品去祈求神灵,倘天见可怜,保佑我们生个儿子,也未可见。”这些也是编译者依归于原语生态的表现。
此外,在《赛特阿育》中,编译者用大量章节和笔墨来讲述赛特阿育及其儿子赛特董伏求学考试的故事,很明显,这里的求学和考试都是中原地区儒家文化影响的体现,亦是编译者依归于原语生态的体现。
二是依归于译语生态的翻译策略。董永传说中的众多人物与《赛特阿育》中的众多人物基本能一一对应。比如,董永—赛特阿育、七仙女—仙女伦霓、董善(董永父亲)—赛特董哲安(赛特阿育父亲)、冯氏(董永母亲)—釜史妮妮(赛特阿育母亲)、玉皇大帝—天君策举祖、傅华—色特阿治、赛金娘子(傅华之女)—色特嫩念(色特阿治之女)等等。彝文的《赛特阿育》是由董永传说翻译改写而来的,将汉族人物名字彝族化,使译文依归于译语生态,让彝族读者读起来感到亲切自然,有利于故事在彝族地区的传播。董永卖身葬父,而赛特阿育卖身葬母,这种改编与彝族传统观念“人类母亲大”有关,体现了彝族文化特色和价值观念。
董永传说与《赛特阿育》译文文本的演变,反映出孝文化在民族地区的传播流变。各民族民间传说与民间文化的互动与共享,有助于增进各民族间的了解和尊重,促进各民族更好地理解其他民族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从而增进文化认同。孝文化强调尊敬孝顺父母、关爱家庭,维护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其传播和实践有助于提高各民族的道德素养,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来源:中国民族报)